“新高考学生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等级赋分方式可行性研究”成果公报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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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陈明庆院长、研究员主持完成了“新高考学生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等级赋分方式可行性研究”(课题批准号:GJK2017002)。课题组主要成员为陈峰、韩宁、罗立祝、宋静、关丹丹、王望生、焦丽亚、林钦。

  正文

  一、内容与方法

  (一)研究内容

  本研究从剖析新高考科目的本质属性入手,提出高考科目改革是一种对高中教育培养全面发展人与高等教育培养多样化专业人才进行有效衔接的独特机制。并从起点赋分、计分等级、分数级差以及分数转换结果四个方面,对现有三批14省市的新高考选考科目赋分方案的优势与不足进行全面比较分析,发现高考科目改革过程实质上对这种育人衔接机制不断探索与逐步完善的过程,现有三批试点省市逐步解决了新高考选科赋分改革的分数转换正态分布、弱化分分计较、增强转换分数点的区分度以及物理科目的选科地位保障等问题,但未能很好解决不同选考科目考试分数转换的等值性问题。最后,本科研从优化选考科目赋分方案、合理设置高考科目、调整不同科目的分值权重等方面提出改革建议。

  (二)研究方法

  1.文本研究:比较国内外学业质量评价方案,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学业质量评价方案,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学业质量等级水平。

  2.调查研究:结合学科试卷难度特点,深入调查学科专家对本学科等级划分的意见,探索合理的学科学业质量等级水平划分和赋分方式。深入中学一线调查社会对以报考学生总数为基数的等级划分方式的看法及认可程度。针对可能暴露出来的问题,探索合理、科学的应对方式。

  3.理论研究:根据近年高考实测数据,进行语数英三学科与各选考科目成绩的相关性分析,探索各学科发展层次与“语数英”三科学业成绩之间的回归方程。建立合理的基于语数英三科水平为桥梁的新等级赋分模型。

  4.实证研究:依据学科等级水平划分和赋分方式,参考近年高考实测数据,进行模拟等级划分和赋分,检验该等级划分和赋分方式的合理性。依据学科等级水平划分和赋分方式,参考近年高考实测数据,进行模拟等级划分和赋分,检验该等级水平划分和赋分模型合理性。借助近年高考实测数据,进行模拟等级划分和赋分,检验该等级划分和赋分方式的合理性。

  二、结论与对策

  (一)结论

  高考科目改革的终极目的是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而服务,历次高考科目改革背后的逻辑主线是如何更好实现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高考科目改革本质是对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育人衔接机制的探索与完善。

  1. 高考科目改革是一种独特的育人衔接机制。从定位和功能来看,高考制度是连接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节点,既要满足高中教育发展学生全面素质的要求,还要满足高等教育培养特色专业人才的需求。一头连接着普通高中的14个基础科目,另一头连接着高等学校的500多个招生专业,如何将不同学业与个性特长的高中毕业生输送到不同类型与层次高等学校的相应专业中,高考科目改革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类似于在轨道交通系统中将机车转入不同轨道的复式交分式道岔机制。道岔是一种在轨道交汇处将机动车辆从一股轨道转入另一股轨道的线路连接设备,不同机车通过“道岔”切换到不同的线路上行驶,它对铁路的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也是轨道的薄弱环节之一。高考科目改革的本质就是实现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的衔接与导引机制,能否实现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成为衡量高考科目改革成败的关键标准,而评价是否有效衔接的标准就看是否有助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 上海、浙江高考科目改革方案彰显对高中多元化育人衔接导向。本轮高考国家从顶层设计层面对高考科目设置进行了史上最大力度的改革,实行“3门统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新高考科目模式。上海方案为考生提供了20种科目组合选择权,浙江方案则提供了35种高考科目组合选择权,这极大丰富了可供考生选择的高考科目组合数量,充分满足了考生的个性化选科要求,有利于促进高中学生发展学业与个性特长;二是对选考科目成绩采用等比例转换赋分,试图提升赋分的科学性,避免因采用原始分直接相加赋分所带来的博弈选科问题。但在实践中,这种选科赋分方案没有处理好不同选考科目之间赋分的等值性问题,同时许多高校出于完成招生计划的考虑,没有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提出相应的选考科目报考要求。由此导致首批试点省份出现了考生避难就易的功利选科问题,物理学科报考人数大幅减少。这就要求对高考科目改革的育人衔接机制进行修改完善。为此,2018年初教育部与试点省市紧急调研提出了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引导机制,在政策层面上遏制了高中学生逃避选报物理学科的现象,这是首批试点对本轮改革的最大贡献,也为后续省市推进选科赋分改革提供了安全的制度保障。

  3. 第二批试点高考科目改革方案彰显对高校专业特色育人衔接导向。北京、天津对选考科目采用类似浙江的赋分方案;山东采用等级转换赋分方案,满分100分,起点赋分20分,每10分1个等级、划分8个等级,每个等级设定一定的比例,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算出选考科目转换分;海南则采用标准分赋分。其中,山东和海南的赋分方案充分考虑了高校的专业招生需求。山东将考生每个选考科目分数的有效区分点从浙京津的20个提高到80个、增加4倍,海南实行标准分使得每个选考科目的有效区分点则在理论上可以达到800个,这就充分满足不同类型、层次高校的不同专业对特色专业人才的选拔要求。同时,山东、海南的选科赋分方案客观上有利于引导学生更加重视对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学习投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因此,配合高校提出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二批试点省市高考科目改革方案是对高中与高校育人衔接中的高校端衔接机制进行补充与完善。

  4. 第三批高考科目改革方案突出学生选科、高校选生与国家选才有机统一的育人衔接导向。第三批改革8省市针对已有高考科目改革存在问题,借鉴吸收有益经验,经协调攻关、反复研讨,提出了“先定后选”的“3+1+2”选科赋分方案,把物理、历史指定为两类科目组合的首选科目,产生12种科目组合。第三批改革省市选科赋分方案的最大亮点是解决了之前饱受争议的物理科目选科人数大幅降低的问题,保障了物理学科的地位和重要性,不仅有利于高校大力发展创新性、特色化专业,也有利于为国家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这对实现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精密衔接是个巨大的进步。此外,第三批改革省市均为中大考生规模的省份,辖区内高中教育发展差异较大,且大多地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较为匮乏,因此,适度减少高考科目组合更能与这些省市高中教育教学的实际条件相匹配,有利于高中学校组织教学。

  但第三批改革省市的选科赋分方案对4门选考科目成绩之间进行分数转换的等值性问题仍旧没有解决,依然会产生不同科目选考人数失衡问题,比如地理、生物学科选考人数可能大幅增加,而化学、政治学科选考人数可能有所下降等,这成为后续进一步完善的一个方向。总体而论,这种基于分类的等级转换赋分方案已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普通高校招生和高中教学组织的需要。但若要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要求,就需要对选考科目赋分方案作再进一步的改进。

  (二)对策

  1. 稳定高考科目数量。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高考科目组合数量问题一直是个改革难题,若高考科目数量多,虽然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但高考是一种常模参照考试,科目多就必然会加重学生学习负担;若高考科目数量少,虽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减轻学习负担,但容易引发学生学习偏科问题,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结合高考科目改革演变历史和高中学生的学习精力与时间综合而论,笔者认为采用6门高考科目是产生弊病相对较少、较能符合高中教育实际情况的高考科目数量,后续高考改革省份对此要有充分认识,避免在高考科目数量上再做无意义的改革。

  2. 优化统考科目成绩权重。把语文、数学列为高考统考科目具有充分的依据与合理性,社会各界对此不存在争议。外语学科是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沟通工具,将其列为统考科目的依据远不如语文、数学学科充分。因此,总有部分人士一直质疑外语作为统考科目的必要性。中国是全世界最重视外语的国家,外语学习占用学生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挤占其他科目的学习时间,加重了多数学习者的学习负担。笔者建议将高考外语的分值从150分降为120分,统考科目的地位不变。相应地,新高考每门选考科目分值从现有的100分改为110分,各改革省市的选考科目成绩转换方案维持不变,高考总分依然为750分。最终,还是建议将外语实行社会化考试,考试成绩依然是考生高考成绩的组成部分,普通高校招生时提出各专业的外语社会化考试成绩要求。

  3. 提高选考科目成绩等值转换的科学性。选考科目如何赋分问题一直是焦点、难点问题。第一、二、三批新高考改革省市并没有很好解决不同选考科目成绩的等值性问题。借鉴国外著名考试项目中已成熟运用的经典测验理论、等百分位等值理论的精髓,并吸收第一、二批试点省市赋分方案的可取之处,结合高考选才实际简便易行的需要,本课题建议采用参照高考语数英成绩的动态比例转换赋分方案。在原始分和统一量表分上分别构造两对“参照点”,然后对于任何一个原始分值,通过分段线性转换求取在统一量表上与之对应的分值。以全省考生语数外总分的5%(或10%)和95%(或90%)分别作为上下参照点,计算得到不同选考科目与上下参照点所代表的学业水平最为接近的两个原始分值,分别将其设定为统一量表的90(对应10%数值)和40(对应90%数值)。最后按照等比例转换公式(s2-so)/(so-s1)=(t2-X)/(X-t1),计算出相应的转换分值X,从0分至100分都可以有人群分布。

  这一赋分具有以下优点:第一,为高校招生提供了更大的高考分数区分空间。采用该方案,理论上为每门选考科目提供了101考试分数的区分点,更能有效满足高校招生对高考分数区分度的需求。第二,提高了选考科目的地位和重要性。此赋分方案中3门选考科目合计具有区分效度的分数为300分,占高考总分的40%,在高考总分中的权重显著提高,这将引导学生加大重视对选考科目的学习,缓解原有统考科目与选考科目之间分值的严重失衡状况。第三,较好解决了不同选考科目之间的分数等值问题。动态比例转换赋分方案通过参照统考科目成绩,对不同选考科目成绩进行动态比例转换计分,使得不同选考科目的转换成绩具备了较好的等值性和可比性,能有效消除考生对学习难度较大学科的畏惧心理,具有反博弈的功能,这对保障物理、化学等学科的选考人数具有独到的好处。但该方案也有不足之处:分数转换原理较为复杂,需要经过两次转换计算,考生家长不易理解等级科目的分数转换原理。

  三、成果与影响

  1.已发表期刊论文:新高考选考科目赋分方案再思考(《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0年第4期,CSSCI扩展期刊,1.1万字);

  2.技术分析报告:基于福建省近三年数据的分数转换备选方案比较分析报告(6000多字);

  3.课题研究成果被福建省教育厅制定出台的《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所采用。

  四、改进与完善  

  五、成果统计一览表(请按下页的“课题组成果统计一览表”栏目填写完

  课题组成果统计一览表

  

  1.“成果形式”请注明为论文、编著、专著或教材

  2.“获奖情况”请填写政府颁发的、厅局级以上的奖励,奖项名称应与课题名称对应。

  3.“决策采纳”指被厅局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相关证明。